本报讯 (记者 余健)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包头市两级法院全面提高政治站位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精心安排部署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多措并举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,取得了阶段性成效。
截至5月31日,包头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、涉恶案件41件328人,审结28件166人,对刑法规定可附加财产刑的均判处了财产刑,判处财产刑金额414.7万元,没收违法所得28.56万元,没收装载机2台,别克轿车1台。对犯罪违法所得2770.78万元继续追缴。其中,审结涉黑案件2件49人,判处五年以上刑罚21人,审结一审涉恶和团伙型犯罪案件26件117人,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8人。
强化使命担当
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
为确保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,包头市两级法院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,全面提高政治站位,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。2018年1月23日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,
包头市两级法院相继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,各法院 "一把手" 任组长,共召开党组会32次,专门研究扫黑除恶工作,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14次、推进会30次。
坚持严格依法办案,进一步提升案件审判质效。严把案件事实关、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,统一裁判标准。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帮助办案人员正确审查判断证据和准确理解、适用法律政策,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,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编著了《涉黑恶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手册》、《刑事审判证据审查指引》。这两本书均立足司法实践,全面梳理了涉黑涉恶案件及相关罪名的证据标准和相关的法律、司法解释、规范性文件,针对审判工作中常见的 "黑社会性质组织" "恶势力" "软暴力" "套路贷" "保护伞" 性质的认定及 "涉案财产处置" 等相关问题,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解读和阐析。同时,选取了全国各级法院公开审理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及裁判文书,为法官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了证据标准和裁判思路,为裁判文书制作提供范文参考,具有较强的指导性、实用性。
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,确保每一起案件均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。审理案件中,对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欠缺或有瑕疵的,均退回补充侦查,进一步完善和补充证据。对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,均依法从重从快作出判决。截至目前,一审服判息诉率为78.9%,二审上诉率仅为21.1%。
积极参与综合治理。深挖 "保护伞" 与 "关系网" ,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相关线索,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。截至目前,包头市两级法院共向有关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8件,收到回函2件。全市法院共收到举报线索18条,已分别移送有关部门。
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,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和相关法律知识,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。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制作扫黑除恶知识问答100问500册、扫黑除恶宣传单1000份,制作扫黑除恶展板12块,召开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,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,编发信息简报240篇,利用官方网站、官方微博、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,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和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有力举措。此外,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做客包头电台《以案说法》栏目,向人民群众答疑解惑,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、幸福感、获得感。
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
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
在下一步的工作中,全市法院将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,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。
思想认识再深化,政治站位再提升。进一步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,从人心向背、治国安邦的高度认识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、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。强化法院 "一把手" 的政治责任,重要案件要亲自过问,重点环节要亲自推动,疑难问题要亲自解决。坚持以审判为中心,对涉黑涉恶案件要优先立案,高质量审结,切实把专项斗争不断推向深入。
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坚持严格依法办案,严把案件事实关、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,确保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。充分发挥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《扫黑除恶工作手册》和《刑事审判证据审查指引》的 "指路牌作用" ,严格法定诉讼程序,准确适用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,切实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。
深入研究黑恶势力犯罪的新规律、新动向、新特征,深入把握不同行业、不同领域黑恶势力犯罪的不同表现,不断更新措施,进一步压实责任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持续推进专项斗争。
依法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、垄断农村经济资源、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等 "黑村官" 和欺压百姓的 "保护伞" ,做到除恶务尽。
进一步调动法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,对立案、民商、执行、行政等审判执行环节发现的相关线索进行梳理,加大深挖彻查和线索摸排力度,形成人民法院在专项斗争中的强大合力。